尊敬的纳税人:
为优化对全区个人不动产租赁的税收管理,让广大纳税人享受更便捷的办税服务,佛山市顺德区地方税务局从2017年10月1日起委托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商银行)代开个人不动产租赁发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从2017年10月1日起,顺德区个人不动产租赁纳税人除了可到农商银行缴纳个人不动产租赁税费外,还可在各镇街指定网点申请代开发票,网点名单如下:

如有疑问,请致电12366-2咨询。
佛山市顺德区地方税务局
2017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