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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以单位为统一整体选择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档次的通告
打印本页发表时间: 2017-10-23 14:16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顺德区地方税务局 字号:

根据《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佛山市推进基本医疗保险城乡一体化改革方案的通知》(佛府〔2016〕76号),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以用人单位为统一整体,自主选择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一档或二档。2018自然年度(即2018年1月至12月)的选档工作自2017年10月23日起启动。请网报单位在12月15日前通过佛山网报系统(即5S电子税务服务厅),定期定额单位(灵活就业人员和无雇工个体工商户除外)在12月22日前到地税部门前台,选择2018自然年度的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档次。选档限期结束前,用人单位可以修改选档结果。最终选档结果以最后一次修改的结果为准。最终选档结果一经确定,一个自然年度内不得变更。网报单位可通过网报系统,定期定额单位可致电12366-2查询当前选档结果。缴费单位如继续按2017年度参保档次参保的,则无需参与2018年度选档。

特此通告。

附件:2018自然年度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表

佛山市顺德区地方税务局

2017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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