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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办理社保减员申报(2017年)
打印本页发表时间: 2017-11-06 14:10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顺德区地方税务局 字号:

   ◆受理对象
   开通网上申报的缴费单位规定的申报期限向地税部门申报本单位缴费人员减员变动情况以及应缴社会保险费额的过程。缴费单位参保人员减员及申报业务办理时间为每月25日前。
   
   ◆办理地点
   登录“5S电子税务服务厅”系统,采用网上申报。
   
   ◆报送资料
   若缴费单位当月发生参保人员减员变动的,须先申报缴费才能办理减员登记(参保人员减员当月也要缴纳社保费)。若缴费单位当月没有发生参保人员变动的,须按上月数据进行本月申报,申报成功后,缴费单位对确认无误的申报数据进行扣费。
   缴费单位发生参保人员减员变动的,须于当月月底前打印社保变动申报表报送到税务部门,签名及章戳应加盖齐全。

   注意事项:
   1、需提供的资料如没有特别说明外,只需提供原件,提供的份数除特别说明外,均为一式一份,携带的资料需提供原件审核即时退回,复印件用A4纸复印,并要注明“本件由我单位(或本人)提供,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单位公章,没有公章的个体工商户应由负责人签名确认;
   2、有关表证单书可以在顺德地税网站(http://www.ksbhyy.com)的“缴费服务——办理表格”栏目下载或到主管地税分局办税服务厅索取;
   3、有关申报资料,缴费人应自行打印留存一份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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